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
叶宵给锅里添了一大锅水,选了两块大棒骨洗干净,又削了两根白萝卜,一起丢进锅里用小火慢慢煮汤。而趁着煲汤这个时间,她正好处理野牛的内脏部分。
叶宵将切成大块的牛百叶浸到一盆开水里,并用筷子不断搅动三四分钟后,捞出放在案板上,趁热用力揉搓上面的黑色的膜,一边揉搓一边在另一个装满清水的盆里冲洗干净,经过这样反复的清洗后,牛百叶就变得很干净了。
牛肠和牛肺是最不好清洗的,牛肺需要不停的向里面灌水再排出,反复十几次直到它变白。叶宵嫌它太麻烦了,而且她和沈梨也不是很喜欢吃,于是干脆先丢外面去冻起来。
牛肠清理起来也很费事,而且看上去也很脏,但是不论是烹炸煎煮烤,牛肠吃起来都是很香的。这也是庄然和叶宵愿意费这个精力去处理它的原因。
要清洗牛肠,得先用筷子插进去辅助从里到外的翻面,然后用清水和少量的盐反复冲洗,去除里面的污垢和残留物。如果洗不干净,牛肠的腥臭味道就会很重,煮出来的东西就很难吃。洗肠子的过程怎一个酸爽了得,叶宵全程屏息皱眉,差点干呕出来。庄然看到叶宵痛苦的表情,忙接过来表示自己可以帮忙。叶宵也不跟他客气,把盆推到庄然的面前就赶紧到一边缓缓。
在庄然洗牛肠的时候,叶宵开始着手处理牛肚。牛肚相较于牛肠来说就比较好清理了,只需用手先在水里搓洗几遍,冲干净后再入冷水锅焯水两三分钟,最后捞出洗干净,切成小块就算处理完了。
但要说最好处理的,那肯定是牛心,只要在流动的水下冲洗干净血水,挤干水分就可以等着下锅了。
庄然在一边看叶宵逐一清理这些千奇百怪的内脏,一边惊讶的露出“斯国一”的神情,满脸的敬佩。
处理牛杂确实费了不少功夫。叶宵仔细地将内脏分类,每一份处理好的牛杂都分成三等份,一份切成小块一会用来煮汤,另一份打算让庄然带回去,最后一份则冻起来留着日后和沈梨慢慢享用。
家里的水缸因为清洗这些内脏几乎见底。庄然看着空荡荡的水缸,二话不说默默地挑起水桶去河边担水,直到重新装满水缸。
叶宵打开锅盖,先前丢进去的牛骨和白萝卜此时已经香味扑鼻,等水蒸气散去,叶宵看到锅里的底汤已经煮得差不多了,原本清澈的汤水此刻已经变得醇厚,散发出诱人的香气。
叶宵用汤勺舀了一点骨汤,轻抿了一口,浓郁的滋味在她的舌尖流转,她忍不住又喝了一口。
她点了点头,满意地将洗切好的牛杂一股脑丢进牛骨汤里。铁勺在微微发白的汤中划过,留下一圈圈涟漪,她很期待今天的作品将会有怎样的呈现。
叶宵盖上了锅盖,让汤在锅里慢慢炖煮,牛骨的精华与牛杂的鲜美在时间的催化下逐渐融合。炖汤,最耗的就是时间,但叶宵从不急躁,她知道好东西总是值得等待的。
等待的过程很枯燥,叶宵搬了一个小板凳,坐在灶台旁边,一边看着锅里的汤和灶里的火,一边手里织着一件毛线袜子。北斗七星的斗柄已经指向西北方了,叶宵猜现在应该已经立冬了吧,往后天气会越来越冷,她想要给自己和沈梨每人织一双合脚的毛线袜子,不然一旦脚上生了冻疮,可是会反反复复很难好的。
她选了一个焦糖色的毛线给沈梨,毛线是从一个帽子拆下来的,拆下来的毛线用热水烫煮几分钟,毛线就会恢复原本的状态,再缠成毛线团,装进一个塑料袋里,这样就算织的时候毛线团滚到地上也不会弄脏。
叶宵的手指灵巧地上下翻飞,毛线在她的手中仿佛有了生命,逐渐编织成一个筒状的袜子。她的动作熟练而有节奏,每一次针脚的穿梭都显得那么自然。
灶台的火光映照在叶宵的脸上,烘烤的人暖暖的。她的眼神专注而平静,仿佛在这一刻,整个世界都安静了下来,只剩下她和手中的毛线,以及锅里慢慢炖煮的汤。
时间在不知不觉中流逝,锅里的汤开始散发出更加浓郁的香气,牛骨和牛杂的精华完全融入了汤中,每一滴都充满了滋味。感觉炖煮的时候差不多了,叶宵放下手中的毛线,站起身来,轻轻地揭开锅盖,一股浓郁的香气扑面而来,让她忍不住深吸了一口气。
她用勺子搅拌了一下汤,牛杂和萝卜在乳白色的汤汁里翻滚,发出咕嘟咕嘟的声音。牛杂被切成了均匀的小块,有的还带着点儿筋头,有的则是软嫩的肉块,它们在汤汁中吸饱了滋味,看起来饱满有食欲。
萝卜则是切成了大块,经过长时间的炖煮,已经变得透明,几乎要融化在汤里。它们吸收了牛杂的鲜美,同时又中和了肉的油腻,让人看着就觉得清爽。
叶宵把在外面劈柴的庄然喊回来喝汤,又从橱柜里拿了两个深斗笠碗,每人装了满满一碗。
庄然给汤里加了一些盐就开动了,而叶宵的口味偏重,她要给自己调制一碗蘸料。
本小章还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!
上次吃烤兔烘的辣椒粉末还有一些,她把烘干烤糊的辣椒末装到小碗里,又加了些盐、味精、白砂糖还有一把炒香的白芝麻,淋上一点点的热油,又从锅里舀了一点汤,搅拌成糊浆后就是一碗香喷喷的蘸碟。煮好的牛杂蘸上去香辣开胃,简直像是被注入灵魂!再抱着碗一口热乎乎的汤喝下去,味道太赞了。
今天的午饭没有做主食,叶宵和庄然轮流喝了点汤吃了些牛杂和萝卜就作罢。剩下的牛杂汤原封不动的继续在锅里用小火煨着,什么时候饿了随时都可以吃一点。
下午的时候沈梨睡醒了,叶宵用蜂蜜冲了一杯温水喂她喝,可能是睡饱了的原因,她看起来精神好了一些。
“在煮什么这么香?是野牛肉吗?”沈梨问。
“是牛杂萝卜汤。”
叶宵考虑到沈梨一直躺着也不舒服,就用两个枕头叠在一起做靠背,让沈梨靠在炕的角落坐着。
因为想给兰儿得到真正的爱,加入弘历这个角色,会有些OOC、介意慎看!前世,年世兰以为自己是棋盘上的执子之手,到死才知自己才是那棋盘上的棋子。或许是卒,或许是将,却从来不是王。“君王枕畔岂容他人鼾睡?”“那这一世,我不仅要背碑覆局,人尽其用,还要权倾朝野。”年世兰重生不再执着君王虚无的爱情,一路机关算尽为保年家,但君......
附:【本作品来自互联网,本人不做任何负责】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!书名:我不要变女人作者:萌妖被蛇咬了之后,每天晚上十二点准时变成女人。这还不是最遭的,最糟的是,我特么居然生了一个蛋!==================☆、第001章变女人一次意外,我变成了女人。……我叫林沫,爷爷取的,很好听的名字,然而我是个男人。记得小时候爸妈一直抱怨说这名字...
在最初的手忙脚乱后,燕清渐渐意识到了自己的厉害之处。 不但可以长生不老,随意变幻,还能尽兴装逼,旁人却根本奈何不得他。 燕(zuo)清(ci)轻哼一声:“肉眼凡胎,岂能窥视仙人变幻?” *如果觉得主角名字莫名熟悉,那是因为这跟《混在三国当谋士》是平行世界……设定剧情都不同,【无重叠部分】,没读过谋士也完全不会影响!谢谢 *主受,CP吕布,不反攻 *带三国杀左慈技能,卡牌效果含少量二设 *苏苏苏苏苏苏,文笔渣渣渣渣渣 *背景走的是演义+三国志+其他历史资料的大杂烩,啥都不多就是错别字和BUG多,希望别较真...
文案一场意外,陆还星发现自己穿越到了陌生的时代,身无分文,还是个黑户。对现代生活一无所知的陆还星,试图找工作失败,反而被当成骗子,正为他为接下来的生活苦恼时——一排车停在了路边。一人怒气冲冲的下了车,冲追着他的人道:司空璨,就算你给我再多的钱,我也不会爱你的。他口中的司空璨脸上没有任何波动,十分冷漠道:那你先把我给的两个亿还回来。·陆还星眼睛一亮,两个亿,他可以啊!他试探的伸手:先生,如果你不介意的话,我可以试试?当天他就成功上任了。·司空璨二十四岁生日那天,经历了两件大事。他未婚夫逃了订婚宴。他遇到了另一个爱他爱到无法自拔的人。于是,他终止了这桩婚事,把陆还星带回了家。·陆还星哪里都好,就是太过爱他,仿佛没了他不能生活一样。就比如现在,陆还星在电话那头哭诉:家里好黑我害怕。司空璨终是心软了,他挂断电话,决定提前结束聚会。却在停车场看到了——说家里好黑他害怕的陆还星,从他的另一辆跑车上下来,熟门熟路的进了隔壁酒吧。司空璨:好得很内容标签:豪门世家穿越时空励志人生甜文主角:陆还星┃配角:预收-《协议结婚的老公精分了》┃其它:预收——《逃生游戏关我小猫咪什么事7一句话简介:他给的真的太多了。立意:不畏困难,努力向前走,一切都在最好的时候等你。:...
贫穷小子意外穿梭异界,并继承上古神王的遗产,从游历江湖,到历经磨难修炼成长,一步步从低等生灵成为一方霸主的故事......
重生成哥谭喽啰又误入邪恶组织,明明心向光明却一步步陷入黑暗,整个世界乃至无数世界都在说服好人梅森,在这灾难纪元里成为超级坏蛋显然更有前途。 但梅森觉得说服自己并不容易,所以还是做点简单的事吧。 要不,咱试试把这个黑暗的混乱纪元扳回正轨? 还有! 蝙蝠侠还有正义联盟的英豪们,你们他娘的准备什么时候动手?再不收网我就要卧底成邪恶老大啦! Ps: 本书真正的名字应该叫《穿越美漫之我想当个好人》、《哥谭传奇之如果我是罗宾你会爱我吗?》、《无限之穿梭诸界白嫖怪的一百零八个自白》以及《悲情往事之从工匠精神到假货贩子的不归路》...